为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助力“生态宜居、绿美石林”建设。11月15日,石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洪绍荣到石林街道开展巡河工作,深入督促山头上门前坝水库,松子园打扫沟水库、跃进坝水库的河湖长制责任落实,推动水环境持续向好。市场监督管理局、镇级河段相关负责人等陪同。
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河湖。在山头上门前坝水库,松子园打扫沟水库、跃进坝水库,洪绍荣院长认真听取近期关于“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水位库容情况、库水来源、水质现状、日常巡护等情况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现场进行巡查督导。洪绍荣院长强调,要充分认识推行“河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
要常态化开展“河长制”工作,坚持长效监管,完善水库卫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水污染防治、水库管理、垃圾清理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水环境管理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要加强宣传教育,筑牢安全防线。要加强对水资源保护、利用的宣传教育,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周边群众进行水库防治、水质及环境提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法律意识,努力加强“生态宜居、绿美石林”建设。
来源:石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