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石林街道办乐尔村村委会乐尔村一组的被征地农民李大妈在领取当月城乡居保养老金时,惊喜地发现发放金额比平时多了107.9元,经询问,方得知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为其发放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截止今年以来,石林县共为45名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发放2020—2022年缴费补贴12.5万元。
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县级经办机构为已经通过被征地身份认证的参保对象个人账户划入补贴资金,再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计发办法计算后按月并入养老金发放。以60岁的李大妈为例,其个人账户当月划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15000元,按照城乡居民养老金月发放计算公式,即:个人账户余额÷139+基础养老金计算,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刚好增加107.9元。
石林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自2020年3月启动以来,为进一步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待遇,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养老保障问题,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类实施、精准落实,认真开展被征地农民身份认证、审核及公示工作,顺利通过市级会审,并在全市率先实现2023年被征地农民缴费补助兑现和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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