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工作成效初显
2023年6月30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发《关于同意在北京市顺义区等31 个县(市、区)开展全国供销合作社“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的批复》(供销函农棉〔2023〕36 号),石林县被确定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县,是全省唯一试点县。列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县以来,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发《石林县供销合作社“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实施方案》(云供经发〔2023〕11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供销社主动作为,对标对表“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创建要求,积极争取政策配套支持,构建“绿色农资”服务体系,全力推进试点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完成2个产业农合联组建筹备工作,建设乡级为农服务中心3个、村级为农服务站5个,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24800亩次,水溶肥、有机肥等新型肥料销售量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9%,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成效初显。
一、高位统筹,积极推进试点建设
石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工作,主要领导对推进试点建设作出批示,《石林彝族自治县“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通过,待修改完善后行文下发。方案明确了“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对照主要工作任务列出责任清单,明确试点建设“时间表”,画好升级行动“路线图”,压实试点建设主体责任,确保“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扎根一线,不断提升经营能力
加强农资经营网点的改造提升,以供销社村“两店”建设为载体,对全县农资经营网点进行统筹优化,制定村级农资标准店建设标准,争取乡村流通体系建设资金支持村级经营网点建设,织密乡村农资经营网络,规划改造提升村“两店”10个,乡村农资经营网点销售额较上年同比增长23%。
三、汇聚力量,助力优势产业发展
加大与社会优质农资研发、生产、销售资源对接力度,围绕石林人参果优势特色产业,与中化现代农业(云南)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服务指导,积极开展测土配方、统防统治等技术服务,将绿色农资保障供应引入人参果生产全产业链条,助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四、主动作为,参与面源污染防治
聚焦农业废弃物回收薄弱短板,引进绿巨能环保科技(云南)集团,试点引入“互联网+回收”运营模式,推出“手机点一点·废品上门收”便民服务举措,将城市社区物资回收模式引入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中,主动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目前,建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点10个,“互联网+回收”网点14个,回收农业废弃物37.9吨。
五、强化保障,加快推进试点建设
将“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县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之一,积极争取省、市、县各级政策资金支持,压实各职能部门责任,重点保障全县农资经营网点经营能力建设,持续扩大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范围,群策群力推动“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县建设。
石林县将以“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建设为契机,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组织实施好“加强农资保供工作机制建设、培育壮大农资企业、提升农资流通网络体系、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优化农资供应结构、数字农资建设、完善农资质量管理”等七个专项行动,持续抓好全县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建设,着力提升绿色农资经营服务能力,圆满完成全国供销合作社“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任务,努力打造“绿色农资”升级行动“石林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