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成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全省唯一试点县
日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发《关于同意在北京市顺义区等31个县(市、区)开展全国供销合作社“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的批复》,批复明确石林县为“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是云南省唯一试点县。
全国供销合作社“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在每个省(区、市)选取一个农业大县(市、区)作为试点,重点是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资保供稳价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从加强农资保供工作机制建设、健全提升农资流通网络体系、创新优化农资供应服务方式、做强做优做大农资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农资数字化建设、切实加强农资质量管理等六个方面加大建设力度,进一步巩固提升供销社系统农资流通主渠道地位,健全优化县域农资流通网络体系,提高农资经营服务和应急配送能力,优化化肥农药供应结构,促进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树立新时代“供销农资、放心农资、绿色农资”形象,更好地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
试点启动后,县供销社将围绕上述六个方面持续发力,力争为全省乃至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流通工作提供“石林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