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石林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用水报装业务须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09:18 信息来源: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石林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用水报装业务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石林县工商客户申请新装、改移装、增容服务的自来水接入工程。居民用水,临时施工用水报装业务申报参照本流程执行。

二、工作目标

无需建设专用外线管道工程(简称:“无外线工程”),不超过3个工作日通水;

需建设专用外线管道工程(简称:“有外线工程”),不超过5个工作日通水(不含办理占用、挖掘道路行政审批时间);

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实施供水接入快速机制,实行“11000”服务(即1个环节、1个工作日通水、0材料,0费用,0跑腿)。

三、办理环节及时限

工程类别

正式受理阶段(工作日)

合计(工作日)

申请受理

验收通水

非居民供水接入项目

无外线工程

1

2

3

有外线工程

2

3

5

社会低风险投资项目

——

1

1

通过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同步推送信息,可进行前置服务的,办理环节为“验收通水”1个环节。

环节说明:

〔申请受理〕

用户提出用水需求,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客户专员联系客户,核实项目情况及位置,并与客户预约勘查现场具体时间按照约定时间顺序组织现场勘查。

经现场勘查具备供水条件,客户专员出具勘察意见形成接水方案,完成预算编制并发至客户确认,经客户确认费用后签订《供用水合同》及《委托施工协议书》。

客户根据《委托施工协议书》交费。交费方式:转账或现金。

〔验收通水〕

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我司在时限内完成施工并通水。

备注:用水报装实行“客户经理制”:即客户专员,用户办理全程“只找一个人”“零跑腿”。

四、办理材料

工程类别

需提交的材料

材料减免

非居民供水接入项目

1.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3.土地权属证明或项目批复文件。

上述材料可依托相关平台共享获取的,则全部免用户提交。无法通过平台获取的,工作人员现场采集材料照片,实现用户纸质材料零提交

社会低风险投资项目

零星居民供水接入项目

1、身份证

2、物业权属证明

——

五、办理渠道

微信公众号:石林供水

石林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所属各营业厅

六、投诉与监督

严格履行《昆明市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昆明市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文件精神,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一)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以各类许可、备案、证明等作为企业获得用水的前置条件。

(二)不得向用户强制指定水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确需指定的必须以清单形式公布,并指明事项、法律法规依据。

(三)杜绝出现在获得用水中的各类“搭车”行为。

(四)工作人员在管道安装中有吃、拿、卡、要行为。

(五)工作人员不按承诺时限及时办理、乱收费行为。

凡发现以上行为,用户均可向石林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举报。可通过电话、窗口等方式投诉。

投诉电话:0871-67706001

信函投诉: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龙泉路165号

微信公众号:石林供水

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又异议的,可依法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中文域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石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796695 邮箱:slxxgk@qq.com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