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用水报装业务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石林县工商客户申请新装、改移装、增容服务的自来水接入工程。居民用水,临时施工用水报装业务申报参照本流程执行。
二、工作目标
无需建设专用外线管道工程(简称:“无外线工程”),不超过3个工作日通水;
需建设专用外线管道工程(简称:“有外线工程”),不超过5个工作日通水(不含办理占用、挖掘道路行政审批时间);
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实施供水接入快速机制,实行“11000”服务(即1个环节、1个工作日通水、0材料,0费用,0跑腿)。
三、办理环节及时限
工程类别 | 正式受理阶段(工作日) | 合计(工作日) | ||
申请受理 | 验收通水 | |||
非居民供水接入项目 | 无外线工程 | 1 | 2 | 3 |
有外线工程 | 2 | 3 | 5 | |
社会低风险投资项目 | —— | 1 | 1 |
通过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同步推送信息,可进行前置服务的,办理环节为“验收通水”1个环节。
环节说明:
〔申请受理〕
用户提出用水需求,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客户专员联系客户,核实项目情况及位置,并与客户预约勘查现场具体时间按照约定时间顺序组织现场勘查。
经现场勘查具备供水条件,客户专员出具勘察意见形成接水方案,完成预算编制并发至客户确认,经客户确认费用后签订《供用水合同》及《委托施工协议书》。
客户根据《委托施工协议书》交费。交费方式:转账或现金。
〔验收通水〕
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我司在时限内完成施工并通水。
备注:用水报装实行“客户经理制”:即客户专员,用户办理全程“只找一个人”“零跑腿”。
四、办理材料
工程类别 | 需提交的材料 | 材料减免 |
非居民供水接入项目 | 1.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3.土地权属证明或项目批复文件。 | 上述材料可依托相关平台共享获取的,则全部免用户提交。无法通过平台获取的,工作人员现场采集材料照片,实现用户纸质材料零提交。 |
社会低风险投资项目 | ||
零星居民供水接入项目 | 1、身份证 2、物业权属证明 | —— |
五、办理渠道
微信公众号:石林供水
石林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所属各营业厅
六、投诉与监督
严格履行《昆明市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昆明市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文件精神,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一)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以各类许可、备案、证明等作为企业获得用水的前置条件。
(二)不得向用户强制指定水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确需指定的必须以清单形式公布,并指明事项、法律法规依据。
(三)杜绝出现在获得用水中的各类“搭车”行为。
(四)工作人员在管道安装中有吃、拿、卡、要行为。
(五)工作人员不按承诺时限及时办理、乱收费行为。
凡发现以上行为,用户均可向石林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举报。可通过电话、窗口等方式投诉。
投诉电话:0871-67706001
信函投诉: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龙泉路165号
微信公众号:石林供水
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又异议的,可依法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