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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巴江佳园小区违规收取新建小区配套费
来信时间:
2023-09-03 10:52:38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于2020年购买了石林县巴江福诚佳园的房子,开发商及物业(石林福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办理交房时,在明知道相关规定不允许收取配套费的情况下依然违规向业主收取每户7260元的配套费,其中包含燃气安装费及太阳能安装费,收费名称为“代收安装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收费为违规收费。据我了解,政府相关部门已经要求石林福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退还违规收费,但是物业公司到现在依然找各种理由拒绝退费。我想知道相关部门是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为何物业公司有恃无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法律的尊严何在?政府公信力何在?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23-09-05 16:16:41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3年6月13日,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违规收取天然气工程安装费线索移交的函》(石建函[2023]26号),2023年7月3日,执法人员依法到石林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分别于2023 年 7月 14日、8月11日对石林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人进行了2次询问调查,石林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局提交燃气安装收费材料。石林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房价外违规收取巴江福诚佳园燃气初装费。 按照《石林县房地产销售领域违规收取燃气工程安装问题专项整治攻坚工作方案》要求,石林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进行退费相关工作。购房者本人凭燃气配套费收据、可以申请退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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