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石林县召开2023年县总林长会议暨林长制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县林长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总督察、副总督察、县级林长、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及县林长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在各地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通报了2022年市、县林长制考核结果和2023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步工作作安排。县人民政府县长、县林长制领导小组组长、县总林长土绍芳主持会议,并就进一步做好林长制工作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全县林长制工作有序推进,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呈现出总量扩大、功能优化、效益提升的良好局面。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自觉投入到林草资源保护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来。
会议强调,要严格对标对表林长制各项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抓改革”的工作理念,推动林长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推动林长制工作由建章立制向全面见效转变。一要注重资源安全保存量,全方位强化资源保护;二要建设绿美石林扩增量,深层次拓展绿化空间;三要发挥资源优势提质量,多角度培植绿色产业;四要聚焦制度体系抓改革,高标准深化改革创新。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勇于创新突破,坚持苦干实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林长制落实,努力开创森林和草原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一是县林长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密切跟踪、调度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做好相关信息公开、报送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确保县、乡、村三级林长分别按季度、月、半月的频次开展巡林工作,推动责任区域内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各项工作落实,做到守林有责、守林负责、守林尽责。三是林长制联系单位要主动与对应的县级林长对接,协助林长开展巡林工作。巡林结束后,要及时整理台账并报送。四是县人大、县政协要严格落实督查制度,安排部署好县级督查工作,并指导好乡镇(街道)开展督查工作,充分发挥督查“指挥棒”作用。五是县考核办要将林长履职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严格督查考核,客观评价各级林长履职情况,倒逼林长制责任、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