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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加班!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520”延时办理婚姻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7 10:40 信息来源: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广大市民朋友:


“5.20”谐音“我爱你”,今年“5.20”恰逢周末,为满足广大新人对美好爱情寓意的追求,石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将正常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为确保高峰期婚姻登记工作安全有序、喜庆祥和,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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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约登记


(一)预约方式
网上预约:关注微信小程序“一部手机办事通”或下载“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点击登录实名认证——婚姻登记预约——预约——填写预约人及对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预约地点——选择预约时间——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预约”按钮—“预约查询”查看预约信息。
(二)预约时间
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19日
(三)办公时间
 2023年5月20日9:00—17:00
(四)办公地点
石林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五)办公电话
0871-67746808
0871-67746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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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材料


(一)户口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二)身份证原件。

(三)三张(3.5cm*5.3cm)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三张五分彩色单人照。

(四)双方均非石林县户籍的,需一方是昆明市县区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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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一)男女任意一方为石林县户籍的,可以在石林县婚姻登记处办理。男女双方均非石林县户籍居民,至少一方户籍地应为昆明市内县区。

(二)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四)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表示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五)现役军人需携带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六)再婚当事人:协议离婚的,需携带本人的离婚证件;法院调解离婚的,需携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离婚的,需携带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

(七)准备在我县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提倡提前到石林县妇幼保健院免费进行婚检,咨询电话:0871-67799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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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别提示


(一)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婚姻登记预约。

(二)预约数量达到婚姻登记处5月20日当天预估办理数量后,不再接受预约,请及时预约。

(三)预约成功后,请按预约时间提前十分钟到达石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前或延后到达的当事人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温馨提醒:

5月20日只是一年中平凡的一天,幸福的婚姻生活,取决于夫妻恩爱、宽容相待。“只要感情好、天天都是好日子”,请新人们理性选择登记时间。

来源:石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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