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清明文明祭祀森林
草原防火倡议书
致全县干部群众:
清明时节,春回大地,清明节融汇自然节气与人文风俗。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高,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守护绿水青山、培育文明新风,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安全至上,防火第一。当前是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风高物燥,加之清明节期间出游踏青人员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每位市民朋友要认清森林草原火灾危害,树立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防范意识,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共同呵护我们的绿美家园。
二、遵规守法,杜绝火患。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开展烧荒、烧田埂等农事活动。
三、移风易俗,文明祭奠。“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破除焚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烟花等陈规陋习。大力提倡文明祭祀、低碳祭扫,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无烟祭祀形式,做到绿色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
四、模范带头,自觉践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职工要做文明祭扫的榜样,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安全文明的祭奠方式。
发现森林草原火灾,要立即拨打67791207或12119报警。严禁组织妇女、中小学生、老弱病残及未经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扑火。
广大人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缅怀、守护生态的实际行动,表达对先祖、先贤、先烈的怀念之情,筑牢石林绿水青山森林防火墙。
来源:石林县林草局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