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好景看春耕,而能否及时有效化解涉农土地纠纷对农户一年的农作物的丰收尤为关键。近日,石林法院顺利执结何某等9名农户申请执行李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该系列案件的有效化解,不仅及时解决了何某等9家农户与李某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对于何某等人收回自家农业耕地进行春耕生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16年5月,何某等人与李某分别签订《租地合同》,双方约定将承包的土地部分租赁给李某使用;租期为20年;租金的付款方式为前10年租金以每年每亩1200元单价计算,后10年每年每亩1500元单价计算等内容,然而,李某在租赁到耕地后,由于诸多原因,仅支付了2年的土地租金后便未按约定支付其他年份的租金。在何某等人多次催讨土地租金未果的情况下,何某等9名农户分别于2022年5月期间向石林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案经审理后判决解除何某等9人与李某签订的《租地合同》,由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何某等人土地,并支付何某等人2018年4月至2022年3月不同金额的租金。后李某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然而,李某面对生效法律文书,仍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定义务。考虑到案件涉及群体农户,且目前已进入春耕生产重要时节,对于申请人何某等人的诉求,执行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首先,执行员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排查案件的堵点、难点以及风险点。对9名申请人的诉求、返还土地面积、欠付土地租金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案件及当事人的情况做到了然于心。其次通过线上查询并结合委托李某住所地的当地法院调查的方式对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可行性执行方案。与此同时,执行员及时约谈了被执行人,了解涉案土地的现状、现有管理人员以及被执行人的情绪动态,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及时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在做足该案的前期准备工作后,执行员将涉案的双方当事人集中通知到涉案的租赁土地解决纠纷。面对何某等9名申请人,执行员一方面耐心讲解了案件受理以来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结果以及被执行人家属患有脑瘫等重大疾病情况,一方面对申请人提出的疑问做了逐一解答。另一方面,执行员认为当天要求被执行人李某退还何某等9名申请人涉案土地的执行条件成熟,再次向其释明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法律惩戒措施。经过执行员近一个半小时的辨法析理工作,被执行人承诺当场退还何某等9名申请人的耕地,9名申请人考虑到被执行人目前的履行能力后放弃了要求其支付土地租金的诉求,该系列案得到妥善执结。近年来,石林法院一直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审执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诉求,针对涉民生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石林法院将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发挥执行联络工作站优势,通过加大执行力度、讲好执行故事等措施,不断扩大强制执行影响力,提高辖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石林、法治石林贡献法院的力量。
供稿:石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