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可乡召开县委巡查整改工作推进会
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29日,对大可乡岩子脚村党总支、水尾村党总支开展常规巡察,2023年1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为扎实推进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走深走实、见行见效,1月31日上午,大可乡召开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乡党政班子成员、6个村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村监委主任及乡属各部门负责人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共两项议程:一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罗健主持会议并再次传达《县委第二巡查组关于巡查大可乡党委岩子脚村党总支的反馈意见》、《县委第二巡查组关于巡查大可乡党委水尾村党总支的反馈意见》文件;二是乡党委书记毕学林对整改工作提具体要求及意见。
针对整改工作如何开展,乡党委书记毕学林提出三个方面意见: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巡察整改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正确对待、主动认领、“照单”接受,结合实际深刻剖析原因,科学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对巡察反馈意见中五大方面的内容,对照《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对整改措施进行逐条分析研究、逐项审查,通过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推动整改责任到底到边,整改问题见底清零。
三是坚持从严从实,确保取得是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坚持“挂图作战”,进一步量化整改目标、强化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时限、落实整改任务,分类施策整改;坚持对账销号,各责任人要实行“接到整改任务立即挂号,已处理问题及时销号,问题未处理好一直留号”的对账销号制度;坚持定期报告,巡察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从今日起,乡纪委将进行专项督查,乡党委将加强整改工作的过程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各责任人要落实日常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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