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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型烟草产业工人培育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6 17:44 信息来源: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型烟草产业工人培育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型烟草产业工人培育

试点建设工作方案

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动传统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变,加强职业农民培育,优化烟草产业发展用工,构建专业、稳定的产业工人队伍,依托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石林复烤厂建立新型烟草产业工人培育试点,助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十四五”烟草产业发展规划》《云南省核心烟区“156”示范工程建设方案》要求,创新模式集聚要素,按照“建设一个基地、培训一项技能、推动三个就业”的思路,构建“职业烟农+产业工人+标准化服务”的新型烟草产业生产关系,组建烟区产业工人队伍,为烟草全产业链建设延链、强链和产业深度融合建立样板

二、目标任务

以长湖镇为基点,辐射全县乡镇(街道),建设一个新型产业工人培训基地,每年组织500名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实施专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人至少掌握一项烟叶分选、农机操作等专业技能,结合县域内烟叶生产收购、复烤加工、烟农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用工实际,推动农村劳动力在至少三个岗位之间批量转移和有序流动。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工作专班

组 长:朱加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鑫 县政府办副主任

郭李林  县烟办主任

范云辉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剑峰 长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 永  县烟草公司经理

戴 恩  县烟草公司副经理

钱加国  石林复烤厂厂长

赵洋艺  国寿财石林支公司

成 员:县农业农村局(县烟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湖镇人民政府、县烟草公司、石林复烤厂、国寿财石林支公司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由县烟草公司协调莲叶合作社联合社、各烟农专业合作社,石林复烤厂协调为其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业务外包单位有关人员参与工作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县烟办),由郭李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永、戴恩、钱加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联络人组成。工作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各单位相应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工作专班及办公室主要负责新型烟草产业工人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相关政策、方案的研究制定,督促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履职,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

1.县农业农村局(县烟办):统筹推进新型烟草产业工人培育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新型烟草产业工人培育工作中的技能培训和取证事宜,为产业工人提供劳动者权益咨询和维护服务

3.长湖镇人民政府:指导监督石林中叶合作社建设新型产业工人培育基地,为新型产业工人培育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4.县烟草公司:制定年度用工计划,落实相关保障支持政策;协调红塔银行为产业工人提供金融服务,解决部分培训资金问题;指导协调莲叶合作社联合社、各烟农专业合作社参与相关工作。

5.石林复烤厂:制定年度用工计划,落实相关保障支持政策;指导协调为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业务外包单位参与相关工作。

6.国寿财石林支公司:与第三方业务外包公司协商对接雇主责任险、意外险购买事宜。

四、工作计划

(一)宣传报名阶段(2022年3月—4月)

1.制作宣传材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烟草公司、石林复烤厂、莲叶合作社联合社共同研究新型产业工人培育工作宣传点,以各业务外包公司及各烟农合作社为主体形成书面宣传材料,明确薪酬待遇、培训政策等关键信息。

2.广泛宣传动员。各烟农合作社根据宣传材料,通过村组广播、张贴告示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到位,不留死角。

3.做好报名工作。在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由各烟农合作社负责统计有意愿参与新型产业工人培育的人员信息,报名结束后汇总至工作专班办公室。每个乡镇(街道)名额暂定100人。

(二)培训取证阶段(2022年5月)

1.筹措培训资金与第三方培训机构达成合作,对报名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根据《云南省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云人社通〔202214号)工种目录给予培训补贴,脱贫劳动力人员参与培训且培训合格后,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80/天的交通和生活费补贴,培训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县烟草公司负责筹措。

2.就近开展培训按照方便学员和便于教学的原则,分片区就近开展技能培训。由工作专班办公室和第三方培训机构共同制定培训课程,培训时间按云人社通〔202214文件规定执行,培训合格后取得专项能力证书和培训合格证。各烟农合作社要配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调落实培训场地、组织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

(三)转移就业阶段(2022年6月—2023年4月)

1.烤烟生产服务用工县烟草公司要将烟技员岗位纳入到新型烟草产业工人培育工作中来,培训合格后,与为其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劳务公司洽谈,将培训合格的部分人员聘为烟技员,配合烟站向广大烟农提供烤烟生产服务。

2.烟叶收购用工在烟叶收购季节,烟叶收购点的助收人员及烟农合作社的专业化分级人员要优先聘用新型烟草产业工人。

3.复烤生产业务外包烟叶收购结束后,石林复烤厂要协调好第三方业务外包公司,做好新型产业工人转移石林复烤厂就业的衔接工作,按照个人能力双向选择,合理分配岗位。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5月)

烟叶复烤工作结束后由工作专班及办公室及时组织各部门对2022年度新型产业工人培育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针对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进一步固化为石林新型产业工人培育模式,结合实际进行推广运用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提高思想站位,高度重视新型烟草产业工人培育工作,根据本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凝聚合力、加强沟通、强化协作,形成上下联动、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助推石林新型烟草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开展过程中,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劳动者权益,认真履行法律义务,积极督促业务外包承包方坚持“先签订、后上岗”的原则,及时与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要求购买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

(三)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筹措项目资金和工作经费,确保新型烟草产业工人培育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新型产业工人培育报名表

2.新型产业工人培育工作宣传材料


附件1

新型产业工人培育报名表

姓名

民族

身份证

号码

年龄

电话号码

家庭住址

是否烟农

学历

备注




























































































附件2

新型产业工人培育工作宣传材料

亲爱的农民朋友:

为践行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民朋友家门口就业,由县烟办牵头,县劳动就业局、县烟草公司、石林复烤厂、各烟农合作社等单位部门联合,决定开展新型烟草产业工人培育工作。目标是组织不少于350人的农村劳动力,通过培训,掌握必要的工作技能,培训合格后,按照我县烟草产业生产用工实际,输送到各合作社及在复烤厂承接项目的业务外包公司,进行转移就业,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信息

培训将在5月份进行,免费培训,时间按(云人社通〔202214号)文件规定执行,免费提供中餐。培训合格后获得专项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

二、用工信息

(一)7月—9月烤烟收购季节。各烟农合作社专业化分级工作优先聘用培训成绩优秀的学员,工作时长约42天,提供餐食,购买人身意外险,薪酬按岗位实际确定,整个收购季节约为4200/人。

(二)10月—次年4月复烤生产季节。为石林复烤厂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业务外包公司将优先聘用培训合格且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学员,具体岗位及待遇如下:

1.烟叶装卸人员:用工时间为当年9月至次年1月,用工数量为40名男工,需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年龄1850岁为宜。以计件方式结算收入,参考平均收入标准为0.4/件(每件40千克)。

2.烟叶分级人员:用工时间为当年9月至次年4月,用工数量为200300名女工,持烟叶分级或挑选相关证书、年龄1850岁为宜。以计件方式结算收入,参考平均收入标准为10/包(片选)、10.5/包(精片选)。

3.计件计重人员:用工时间为当年9月至次年1月,用工数量10人,男女不限,持统计相关证书、年龄1850岁为宜,参考平均收入待遇为90/天。

4.仓库综合业务人员:用工时间为当年9月至次年1月,用工数量5人,男女不限,持统计相关证书、年龄1850岁为宜,参考平均收入待遇为95/天。

5.烟叶分选质检人员:用工时间为当年9月至次年4月,用工数量为2人,男女不限,持烟叶分级或挑选相关证书、年龄1850岁为宜,参考平均收入待遇为150/天。

6.铺叶摆把人员:用工时间为当年10月至次年5月,用工数量40人,男女不限,需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年龄1850岁为宜,参考平均收入待遇为107/天。

7.杂物控制及挑选人员:用工时间为当年10月至次年5月,用工数量20名女工,需对等级有一定的了解、清楚杂物控制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年龄1850岁为宜,参考平均收入待遇为102/天。

8.卫生及保洁人员:用工时间为当年10月至次年5月,用工数量10人,男女不限,需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安全责任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年龄1850岁为宜,参考平均收入待遇为98/天。

9.勤杂人员:用工时间为当年10月至次年5月,用工数量5人,男女不限,需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年龄1850岁为宜,参考平均收入待遇为95/天。

10.烟梗包装及转运人员:用工时间为当年10月至次年5月,用工数量8名男工,需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年龄1850岁为宜,参考平均收入待遇为112/天。

11.烟箱标识人员:用工时间为当年10月至次年5月,用工数量3名女工,需身体健康、擅于书写、笔记工整、年龄1845岁为宜,参考平均收入待遇为104/天。

在石林复烤厂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业务外包公司将为各岗位人员按规定购买保险,提供倒班宿舍及每日一餐,另有学历、能力等要求,具体以招聘信息为准。

请有意参加新型产业工人培育的农民朋友到就近烟农合作社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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