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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农村的不动产权证办理
来信时间:
2021-08-03 11:55:07
来信内容:
前段时间接到村委会的通知,说是村里自己家盖的房子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了,我家把相关资料准备好交到云金地,工作人员说是还差着“用地通知书”原件。原件是我爸在世时,到政务机构办事情上交了,当时复印了一份留自己手上。目前我们手上只有复印件,却不被认可。这个该怎么办呢?会是办理什么证件才会需要收走“用地通知书”原件?我们自己去哪里找档案?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21-08-06 17:10:44
回复内容:
同志;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用地通知书”是2015年原鹿阜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所(现鹿阜自然资源所)下发的,当时只有1份原件,已下发给您。现为方便您办理相关手续,已在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了鹿阜自然资源所的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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