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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小区重复收取燃气初装费才能办理装修许可证
来信时间:
2020-12-29 16:31:59
来信内容:
幸福里小区交房时需要交3400元的燃气初装费才能办理装修许可证。很多地区是不用交的了;但是还是被迫收取了。想咨询一下是否收费?或者收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 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中指出,取消“天然气初装费”,并不得以“安装工料费”或者任何理由收费。该通知还指出,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变相继续征收政府性基金项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天然气新增用户燃气工程安装费用计入新建商品房开发成本,由燃气经营企业与开发商结算,不得再向购房户单独收取。】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21-01-06 18:03:37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 您的问题我们已获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举报的事项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发改价格(2012)136号第三条规定,县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2月24日向该小区开发商:石林万城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下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指导建议书》(石市监行建[2020]150002号一份 ,建议石林万城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在2021年1月8日前改正该行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林彝族自治县热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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