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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交通信号灯
来信时间:
2020-12-02 16:03:53
来信内容:
相关领导,反映一个问题,石林县污水处理厂至环城南路十字路口(原来砖厂入口下坡处)交通信号灯已经损坏一个月左右了,为何到现在还得不到修复?对交通出行有一定的影响,“文明城市”称号才到手,希望到处文明。不管什么原因,有问题及时处理!谢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20-12-22 09:11:34
回复内容:
同志: 你好! 您的问题我们已获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该处红绿灯是因为陆良县驾驶员王某洪于2020年10月l2日驾驶水泥散装礶车,在石林县环城南路与赵公庄岔路口肇事,车辆失控撞坏红绿灯设施,撞坏的红绿灯设施应由驾驶员王某洪承担修复责任,但由于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因伤住院至今,一直未能就红绿灯修复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故到现在一直未进行修复。为了尽快恢复该路口正常的交通秩序,县交通运输局通过与王某洪多次协调,决定由其代理人于12月9日到石林县路政大队协商处理,同时,我们将尽快组织人员对撞坏的红绿灯进行修复,恢复该路口的交通,消除安全隐患。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石林县县长热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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