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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落实“三个统一”,助推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享受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同等待遇

发布时间:2020-10-15 11:07 信息来源: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石林县落实“三个统一”,助推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享受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同等待遇


  为落实省、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解决石林县城乡居民特殊病慢性病患者长期门诊诊疗、服药费用问题,切实减轻城乡居民特殊病慢性病患者负担。7月1日,我县认真落实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三个统一”,推进了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特殊病慢性病患者就诊享受同等门诊待遇。一是病种统一。在原有职工门诊特殊病病种6种、慢性病病种26种;居民门诊特殊病病种12种,统一整合为特殊病病种15种、慢性病病种25种,病种范围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患者都能享受二是经办流程简化统一。取消以往各类特殊病、慢性病确认材料和盖章证明。只要填写《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病慢性病申报表》、提供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并具备资质的医师,按诊疗规范诊断出具的慢性病、特殊病“病情诊断证明书”和两张照片,就可在县医保经办窗口即时办理。三是门诊待遇享受统一。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参保人患多种慢性病时, 每增加一个病种(病种范围内)增加1000元的支付限额,年度内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自7月1日至8月18日以来,我县共办理特殊病慢性病就诊证1423人,其中,城镇职工86人,城乡居民1337人。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就诊6536人次,医保统筹、大病统筹基金支付197.77万元,其中城镇职工3057人次91.10万元,城乡居民3479人次106.67万元。


               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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