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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万城四区路段停车被贴罚单
来信时间:
2020-08-04 16:51:28
来信内容:
万城四区自建成之后起,小区前门设有开放性场地,周边小区车位紧张大家都把车停在该场地,该场地未设有禁停标志,停车近半年来从未收到提示不能停放,在8月2日收到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停车罚款单。问为什么没有禁停标志,也未收到提醒或公告不能停车,都停那么久了,现在开始贴罚单?不是应该先提醒吗?或者公告此处不能停车,或直接设置禁停标志。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20-08-08 11:56:36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 您的问题我们已获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为确保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圆满成功,切实规范主城区内车辆停放,7月26日,相关部门已在万城小区周边可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划了停车位,同时交警大队对万城小区周边的违停车辆开具了违停提示单(若车主尽快消除违法行为的,可以不予处罚),直到7月29日,交警大队才对该区域内违停的车辆开具违停告知单(告知其已违法,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020年8月6日15时20分,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进行解释,告知了交警大队的工作情况,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林彝族自治县热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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