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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世纪阳光一期临阿诗玛北路附近有人养狗扰民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0-07-19 11:58:24
来信内容:
世纪阳光一期临阿诗玛北路(大商家欧普照明对面),有人养数条狗,每晚吠叫不止,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烦请处理!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20-07-28 10:06:50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 您的问题我们已获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经核实,临江村139号确实有养狗扰民的情况,因该住户无人在场,且民警多次联系住户赵某(男,28岁)均无人接听。7月19日晚上,巡特队民警再次到赵某家,告知其尽快将狗迁移到其他场所饲养,不得影响到其他住户。同时处置民警根据《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对赵某进行宣传教育。7月21日上午,治安大队联合鹿阜派出所对反映人进行回访。反映人表示犬吠扰民问题已经解决,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下步,鹿阜所将持续加强对世纪阳光一期临阿诗玛北路周边的巡逻力度,避免因养犬问题影响周边住户生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林彝族自治县热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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