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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石林县龙泉路停车随意收费
来信时间:
2020-05-16 19:20:24
来信内容:
本周在龙泉路上停车两次,每次停车均未见停车收费员开具停车票据,本人有意在停车时核对停车时点,但在驶离时才见收费员出现,按本人的计时时间均未超过15分钟的免交时段,但收费员均表示按其计时已超过15分钟的免交时间,贴在车身强行收费! 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从小事做起!望停车收费从标准计时做起!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20-05-22 23:55:07
回复内容:
同志: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获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反映问题的路段(龙泉路)属于收费路段。路边都安装有停车收费公示牌,公示牌上明示了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大、中型车辆1小时内(含1小时)3元,1小时以上2小时内(含2小时)5元,2小时以上10元。 2.小型货车、低速货运汽车、拖拉机、小型客车、摩托车1小时内(含1小时)2元,1小时以上2小时内(含2小时)3元,2小时以上5元。 3.以上车辆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的免费停放;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针对反映问题,县财政局于2020年5月18日通知锦城市政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停车收费负责人陈某杰重点对该路段收费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如发现存在违规收费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求锦城公司加强对所有收费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所有收费员必须按规定文明合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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