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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鹿阜小学家长委员会收取班费的情况汇报
来信时间:
2020-05-07 14:40:52
来信内容:
娃娃从入学第一年至今,家长委员会通过现金或微信转帐等方式,向家长收取每学期100元~300元不等班费,用于采购班级或本班学生所用的课外辅助教材、练习册等,仅提供手写帐目进行公布,从未见过任何正式收款凭证。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规定,家长委员会是由全体家长推选的群众组织,应坚持为全体家长服务,为学生成长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的原则。特别是明令“两个不允许”,禁止家委会或学校、教师介入集资、收费、摊派等活动。 为保护学生、班级及个人隐私,本汇报不提及班级及汇报人相关情况,但请县相关部门领导进行检查核实,切实保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利益。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20-05-13 10:10:49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 您的问题我们已获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我县个别学校的部分班级确实存在家委会收取每生100元的费用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教育体育局责成全县各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精神,依规充分发挥好家长委员会在促进学校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同时,在2020年5月15日前把家委会收取的费用退还给家长,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地发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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