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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 完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0-04-22 09:19 信息来源: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一问:为什么昆明市人民政府要出台《昆明市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实施意见》(昆政办〔2020〕3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

答: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2008年5月1日,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昆明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3号,以下简称原办法),通过单建制度的方式解决被征地农民的老有所养问题,自原办法施行以来,对帮助被征地农民养老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国家不断建立健全养老保障制度体系,特别是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试行办法已不符合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发展方向,也不能很好满足被征农民对养老保障的需求,在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改革完善原办法是顺应国家治理的必然要求。

二问: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台《意见》文件意味着什么?

答:该《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从20203月1起,原办法废止,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政策将与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并轨,符合条件的被征地人员将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范围。

三问:我是否符合《意见》的保障范围?

答:该《意见》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权、2007年1月1日以后被政府依法统一征收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征地后户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土地被征用时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在册人员或者《意见》实施时,已按原办法参加了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四问:我已经按原办法参保,且已经年满60周岁,《意见》实施够,我每月领取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没有变化?

答:按照《意见》规定,对参加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且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员,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后,两种养老待遇叠加领取。例如:参保人张某,已满60周岁,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每月领取待遇约41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月领取待遇约123元,合并后张某每月领取待遇为不低于533元。

五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年满60周岁,而原办法女性领取待遇的条件之一是年满55周岁。我是女性,如果我已经年满55周岁但未满60周岁,《意见》实施后,我每月领取的待遇有何变化?

答:《意见》规定:“为确保制度平稳衔接过渡,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已年满55周岁未年满60周岁的原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按照原标准和条件领取待遇,同时履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义务,在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核定待遇”。例如:张某,女性,《意见》实施时已年满55周岁,每月领取待遇为410元,按照《意见》规定,并入城居保后,张某还需要继续缴费至60周岁,若张某每年缴费为100元,则到达60周岁后,她可领取约546元。

六问:我已按原办法参保,未达到领取待遇年龄,若我选择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意见》如何让规定的?其中女性到年满55周岁是否还能领取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

答:《意见》规定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将其已缴纳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享受的政府补贴视为个人账户累积资金,若其已享受的政府补贴低于本意见规定的15年参保缴费补助总额,差额部分予以补足,保证按原办法参保的被征地人员的养老权益不受影响。《意见》实施后,未满55岁的参保人需要进行并轨,因原办法废止,到达55周岁也不能领取待遇。

八问:我已按原办法参保,未满60周岁,若我选择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意见》如何让规定的?我缴纳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该怎么办?

答:自《意见》实施之日起,已参加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若选择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一次性退还本人,并终止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按《意见》规定享受参加职工保险的缴费补助。例如:参保人李某。2019年12月参加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时,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73800(其中:个人按照90%缴费额为:66420元,财政补助为:7380元,办理完相关手续时个人缴费66420元一次性退还本人今后,李某按照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完成缴费后,凭缴费凭证可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领取政府每年1000元缴费补助。参保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若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参保缴费补助年限不满15年的,应一次性补足至15年。备注若参保人享受过13号公告,石人劳发20089号的补助部分需缴回)。

九问:我未按原办法参保,且已年满60周岁,《意见》出台后,我该怎么办?

答:一次性享受15年的参保缴费补助,记入其个人账户,增加的这部分参保缴费补助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核定待遇标准。例:参保缴费补助为每人每年1000元,参保人张某已经年满60周岁、并且每月已经领取123元养老金,张某应一次性享受15年的参保缴费补助(即15×1000=15000元),在参保缴费补助记入个人账户后,张某每月增加的养老金为15000÷139107.91元,与原有的123元养老金叠加享受,累计应领取的养老金为123+107.91=230.91元。

十问:我未按原办法参保,未满60周岁,《意见》出台后,我该怎么办?

答:根据《意见》规定,可以根据自身条件,自愿选择参加城居保或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保险,完成当年缴费后享受相应的缴费补助。

十一问:我应该选择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还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都属于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因此两种养老保险只能选择其一。从生活保障水平来讲,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以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来保障的,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以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来保障的。从缴费金额上来讲,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按每一年当地社平工资为基数进行核定缴费的,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固定的缴费档案,最低100元/年,最高3000元/年。简而言之,也就是多缴多领,少缴少领。被征地人员可以从自身经济能力和今后想享受的生活保障水平高低进行选择。例如:王某选择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年缴费1500元,缴费满15年,按现行政策每月领取待遇大约为297元。又如:赵某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年缴费4972.8元(去年最低档,每年会有小幅增长),缴费满15年,大致推算可以领取约800(静态计算)

咨询电话:67745981、67791276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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