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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问题
来信时间:
2019-10-04 14:29:05
来信内容:
纵观石林县近几年的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现岗位设置极其不规范,设岗、萝卜招聘嫌疑非常大。用人单位上报用人需求,上级领导、职能部门都不审核吗?不要以自治县为借口,至少昆明市的自治县不止石林,看看别人的县是怎么设置的。扫黑除恶纵深推进,做不到刮骨疗毒至少要做到自检自查。不要模棱两可的答复!不要给个联系电话随便敷衍!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9-11-05 17:03:22
回复内容:
林淼同志: 你好! 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自主用人相结合,实行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纵观石林县近几年的事业单位招聘,实行统一管理,分类指导;在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招聘政策,在空编基础上,以各单位紧缺急需人才为抓手,注重优化人才结构,严格执行招聘政策,合理设置招聘条件,招聘计划数和岗位条件经各单位申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各部门分管(联系)县级领导签字,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后上报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同意后,再报昆明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发布公告和岗位条件。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昆发〔2013〕15号)和《石林彝族自治县条例》中均有规定: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要采取单设、放宽条件等方式定向招录和招聘当地少数民族人员。石林县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中,按少数民族人口(35%)左右单设彝族岗位限招本地生源。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第二十条规定:招聘信息公告中发布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到达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紧缺专业岗位、艰苦行业、乡镇事业单位和边境县工作人员未达1:3的,经州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石林县近几年的事业人员招聘,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公开到位,组织机构健全、保密、程序合规,从根本上保障事业人员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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