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徐同志:
您好!
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现答复如下:
石林县治超办(下设办公室于县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6月,针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监管及路面执法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召集治超办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全县货运源头企业(含煤矿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会上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能职责、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企业及个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下步将加大对货运源头企业及运输车辆的监管检查力度,检查中若发现存在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企业及个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抄告相应监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石泸高速公路建设将于2019年底完工,待工程完工后,县交通运输局将督促相关单位恢复普拉河河外限高设及和合村限高设施;
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将联合圭山镇路政管理所,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加强对海普公路沿线货运源头企业及路面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加大对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公路产权不受侵害,确保海普公路安全畅通。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