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如何对交通处罚决定提出行政复议
来信时间:
2019-06-26 10:52:34
来信内容:
县交警队执法人员没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作出公平的行政处罚决定,本人想提出行政复议。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9-07-02 09:36:11
回复内容:
同志: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65号的第11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内设的公安交通管理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公安交通管理机构下设的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大队(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构申请行政复议。建议你直接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中文域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石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796695 邮箱:slxxgk@qq.com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