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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临时用电
来信时间:
2018-10-25 19:39:59
来信内容:
东城区春华巷南门社区十一社52户安置房十多年了一直使用临时用电,2006年1月我们就向南门社区十一社交了2000元的水电接入费(其中水接入费1000元,电接入费1000元),交钱后水一户一表接通了,水费和其他市民一个价。但是电是临时用电,十多年了电价始终是0.7元一度,高出其他用户两三角钱。2017年,据东管会的说,春华巷南门街十一社52户住户用的是东管会的变压器,是临时用电,要改成一户一表,每户要交6000元的安装费给东管会,因为是已经向十一社交过电的安装费,大家就没有向东管会再交钱,不知道2006年1月我们交的电接入费去哪里了,什么时候不再用临时用电,和其他市民一个电价?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8-12-28 15:48:18
回复内容:
张同志: 你好! 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交由鹿阜街道办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烧烤城到实验学校这些片区都在用着临时用电。东城区春华巷南门社区十一社52户2006年向小组交的2000元,当时小组交自来水公司用于一户一表安装费用。 用电的问题是小组上交了20万到电力公司从东管会变压器接通入户临时用,本小组使用2个总表,再从这2个总表分到各住户,到每家每户期间就有空转费,所以电费高出;2017年有住户到东管会反映,要求安装用电一户一表问题,东管会领导与电力公司对接,经电力工程公司预算户均预交6000元,东管会向住户告知后,只有6户交费,东管会又只好将6户交的费退回去。 如住户要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只能按电力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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