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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房屋可以加层吗
来信时间:
2017-07-11 08:54:23
来信内容:
上次问的‘房屋可以加层吗’,答复可以依据《石林县农村住宅管理暂行办法》(石政发﹝2010﹞16号)审批。东城区加层的别墅随便数数也有几十家,不知道办了些什么手续,城市居民的住房也可以依据《石林县农村住宅管理暂行办法》(石政发﹝2010﹞16号)审批后加层吗?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7-08-18 10:54:37
回复内容:
同志:你好!接到你的来信后,县住建局回复如下: 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石林县于2010年出台了《石林县农村住宅管理暂行办法》(石政发﹝2010﹞16号),对城区“三类房”经相关主管部门逐级审批同意,可以进行改造。具体程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土地作用证、房产证、四邻协议),经村民小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办(规划中心、国土所)、县住建局逐级审批。 因建筑质量造成屋面渗漏,无法(影响)居住的,经相关主管部门逐级审批同意,可以进行修缮处理。具体程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土地作用证、房产证、四邻协议、修缮效果图),经村民小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办(规划中心、国土所)、县住建局逐级审批。感谢你对我县住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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