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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石林县教育局退休教师购房补贴一事咨询》的续问
来信时间:
2017-07-09 21:16:29
来信内容:
石林县人民政府相关同志:《关于石林县教育局退休教师购房补贴一事咨询》的回复已经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给出的肯定答复。其次,我们现在很想知道的是,既然你们在逐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购房补贴的事宜,根据相关文件,我们退休教师30多年的教龄,在教育岗位上,什么苦都吃过,2002年,教育局在东城区为教师新建的住房都买不起住,当时县委、县政府(赵德光为县长)一再承诺,待以后进行购房补贴发放。我们现在老了,熬到这两年退休,头发胡子都熬白了,左盼右盼就盼着退休后能享受一下这个政策,感谢共产党对老教师的关心厚爱。现在,教育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我们找过,他们还是很客气,还是承认有这个政策,也能体会我们作为老教师退休的心情,但他们一直在说还在与县政府有关领导协商,争取给我们退休教师尽快解决此事。我们认为,希望不管是教育局领导还是县委、县政府领导,希望你们切实把政策落到实处,不要说一些不切实际的空话、套话,人人都会老、人人都会退休!希望负责留言板的同志务必把这封信转交给县委领导李松同志及教育局王光学局长。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热线办
受理时间:
2017-07-25 09:04:52
回复内容:
同志: 你好!依照《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第三条:“实施住房补贴,应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充分考虑财政和单位的承受能力,积极稳妥,量力而行,逐步实施,实施条件不成熟、补贴资金不落实的地方可暂缓实施或分步实施。”截至目前,我县已分批逐步向东城区923名教师购房户、县委老干部局离休干部60人发放了住房补贴,其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退休人员均未发放住房补贴。 从其他县区了解到的情况为:其他县区也存在和石林相似的情况,因财政较为困难,均无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石林县委、县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关心关爱,财力再困难也想尽办法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待遇,从无拖欠情况。经过积极争取,自2016年以来,在保证各项增资政策的落实后,又向全县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发放自治县津贴,从一定程度上给了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一个好的政策待遇享受。同时,近年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大幅度增长,县级财力保人员经费、保机构运转经费、保民生支出“三保”都出现困难,暂无财力安排职工住房补贴,希望您及全县所有没有享受过住房补贴政策的退休人员给予理解和支持。 我们已将你的留言呈请相关领导阅知,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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