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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屠宰厂何时拆除?
来信时间:
2017-07-05 13:36:33
来信内容:
2016年8月18日我反映过世纪阳光对面屠宰厂问题,当时得到回复已进行立案调查并召开听证会,我只想请问既然不合法也已立案调查,为什么迟迟不处理?都快一年了,屠宰厂依然正常运营甚至还扩大经营,真是拆除不了吗?每天忍受着猪臭味,凌晨4点就被猪叫声吵醒,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请依法尽快拆除,停止其对居民的侵害!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7-07-19 16:38:02
回复内容:
李同志: 你好! 2016年4月21日,石林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石林县鹿阜街道西部商贸城进行检查时发现石林玉凰经贸有限公司盛源屠宰厂在未取得环保行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生猪屠宰车间建设,负责人不能出具新建项目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其行为已构成环境违法。石林县环保局于2016年8月25日对石林玉凰经贸有限公司盛源屠宰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石环罚字[2016]10号)要求企业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企业于2017年5月22日缴纳罚款,该案件已于2017年5月23日结案。 2016年8月23日,石林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再次对石林县鹿阜街道西部商贸城进行检查时发现石林玉凰经贸有限公司盛源屠宰厂在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其屠宰设施已投入使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污水未进入深沉池就直接由该厂自己设置的明、暗管道向外环境排放,其行为已构成环境违法。石林县环保局于2016年10月12日对石林玉凰经贸有限公司盛源屠宰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石环罚字[2016]11号)要求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相应罚款。 接到你反映的情况后,石林环境监察大队联合县工信局于2017年7月12日对石林玉凰经贸有限公司盛源屠宰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了解,该屠宰场在屠宰过程中确实存在噪声和臭味的问题。 该屠宰场是石林县唯一1户屠宰企业,因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原屠宰场地已不适应当前环境的需要,为此,石林县各级各部门及业主单位均开展了对原石林县屠宰场的搬迁及新建工作,但新建屠宰场从项目选址、项目审批、项目建设使用均有一个过程。但为了保证猪肉市场的民生供应,该屠宰场擅自建设了临时性过渡屠宰车间,但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已不容忽视。 该屠宰车间自去年以来所产生的废水均用罐车运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对噪声、废气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整改,但依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在下步的工作过程中,在新屠宰场未建设完工投入使用前,县环保局将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外环的影响。同时督促石林玉凰经贸有限公司盛源屠宰厂加快新屠宰厂建设力度,尽早搬迁,早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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