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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鱼龙水库
来信时间:
2017-07-03 13:17:45
来信内容:
鱼龙水库作为我县的一项民生工程,建好后对我县的经济发展将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是就天生桥村征用土地事项有几个问题:1、虽然现在一部分的补偿款已经下来了,但是在之前,不管是每亩单价还是村委会提取的比例,没有在什么地方公示过,听到的只是一些传言。2、接下来的树木补偿,我们希望看到一个规范的文件,或者政府的统一补偿标准,民生工程因该支持,但是要清清白白。另外、就本村几年前动员村民栽的核桃树,当时宣传,每年每亩500元的补偿,但是,现在过去几年了,只拿过1年的,还只不了425。希望各级部门履行职责,规范各级部门相关行为!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7-07-14 11:28:43
回复内容:
刘同志: 你好! 鱼龙水库作为我县的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我县经济发展的前提保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因此未建水库之前就进行论证,评估、调研、监测等事项工作。最后报请有关权威部门鉴定并审核通过后同意建水库。 1.鱼龙水库建设经济补偿问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管理法》及《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的并按全县规定的地区类别进行实地测量,户主签字认可。按实量面积补偿,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的事项,补偿标准统一进行,也包括各类果树苗木在内。 2.2017年6月1日乐尔村党总支召集村三委讨论研究决定,同意天生桥集体提取部分土地征地款作为村集体资金,用于集体公益事业开支。2017年6月2日天生桥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该次会议应到党员49人、实到29人。村民代表应到30人,实到26人。经党员和村民代表表决通过,按2%的比例提取征地款作为村集体资金。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同时在村务公示栏公示过,有照片等相关证据。 3.根据市林业局、县林业局的相关规定:退耕还林市级承担每亩75元,县级承担每亩425元的补偿。树苗成活率必须达到98%以上,同时做好补植补种工作,才能通过验收。2014年天生桥退耕还林验收成果中有部分未达标,因此只发放了当年的县级补偿每亩425元,其它资金暂时还没有到位。针对以上情况石林街道办将积极努力,同时希望村民退耕还林栽的核桃树一定要按标准补植补种,争取上级的资金来兑现。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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