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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石林县教育局退休教师购房补贴一事咨询
来信时间:
2017-06-24 10:45:56
来信内容:
石林县政府有关部门,我是2015年退休的一名石林县教育局中学教师。2002年的时候,石林县教育局在东城区为石林县教师盖房,并承诺如果当时没有条件享受的教师,到以后政府以现行房价给予资金补贴,这个文件政策现在一直保存在石林县教育局。我2015年退休时,和我一起退休的还有好几个教师,他们同样提出这个文件政策兑现的事情,教育局的答复是现在还在等着县政府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我们已多次咨询过教育局工作人员,他们的答复总是说县政府这边还在协商。我想请问一下,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们协商的怎么样?还是要一直拖下去?请你们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教育局进行会同解决,给我们退休教师一个负责任的交代,我们也会持续关注这个事情。非常感谢你们!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7-07-04 15:04:43
回复内容:
同志: 你好! 根据县人民政府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付办法(暂行)》(石政发〔2003〕47号)“第五条、住房补贴由基本住房补贴和工龄住房补贴构成:我县的基本住房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260元,工龄住房补贴标准为每年工龄每平方米2.8元”,经统计测算,全县需补贴资金8600多万元。依照《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第三条:“实施住房补贴,应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充分考虑财政和单位的承受能力,积极稳妥,量力而行,逐步实施,实施条件不成熟、补贴资金不落实的地方可暂缓实施或分步实施。”截至目前,我县已分批逐分步向东城区923名教师购房户、县委老干部局离休干部60人发放了住房补贴,其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退休人员均未发放住房补贴。除昆明市四区外,其他县(区)也没有发放住房补贴。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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