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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房屋可以加层吗?
来信时间:
2017-06-23 21:36:14
来信内容:
近年来在县城城区,经常可以看到房屋加层,不知道办过手续没有,偶尔东管会的人会出来制止一下,但是基本不起什么作用,照样加层,也没见哪里的加层被拆除过,房屋可以加层吗?如果可以加层的话,要办什么手续?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7-07-04 15:05:31
回复内容:
同志: 你好! 1、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石林县于2010年出台了《石林县农村住宅管理暂行办法》(石政发﹝2010﹞16号),对城区“三类房”经相关主管部门逐级审批同意,可以进行改造。具体程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土地作用证、房产证、四邻协议),经村民小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办(规划中心、国土所)、县住建局逐级审批。 2.因建筑质量造成屋面渗漏,无法(影响)居住的,经相关主管部门逐级审批同意,可以进行修缮处理。具体程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土地作用证、房产证、四邻协议、修缮效果图),经村民小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办(规划中心、国土所)、县住建局逐级审批。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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