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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挑源水乡小区存在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17-06-19 12:34:01
来信内容:
本人是挑源水乡业主:就挑源水乡小区存在的问题,希望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注:1、工程没有整体验收,不该交付消费者使用,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赔付。2、物业应依法由业主大会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依据业主的意见和建议聘请物业管理人员,按小区的整体安全、环保、文明等进行管理。3、公用面积的管理应事项公告,依法依规管理,不应实施暴力强行驱赶业主和采用黑社会手段、恶霸行为强行收取不合法、不合理的诸多费用等等。4、对于实施暴力殴打业主的人员,聘请单位(开发商)要做出公开赔礼道歉和相应的经济补偿。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7-06-28 11:27:12
回复内容:
盘同志: 你好! 石林县住建局联合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岔口派出所工作人员于2017年6月21日下午15:30分到“桃源水乡”项目部,积极与石林万城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及物业服务公司对接,核实基本情况。 1.桃源水乡小区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并获得相关验收合格报告,第一批小区业主的不动产权证已办理完毕,其余的正分批办理中。 2.目前小区物业公司是开发公司聘请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因现阶段小区入住率低,尚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管理工作将由业主委员会聘请。 3.桃源水乡小区门口停车场属于石林万城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使用范围,不属于小区公共面积。规划用途是用于桃源水乡小区1栋3单元“万城青年公寓酒店”的配套车位,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正式开始收取停车费并进行有效的管理。按照“谁所有、谁投资、谁建设、谁使用”的原则,收费标准按照石发改价【2006】5号文件规定执行,且已作了收费公示,收费是合理合法的。 4.2017年6月14日业主黄某因停车收费问题与物管发生争吵,岔口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协调处理过程中,业主黄某的丈夫下车走到车前,将压坏的锥桶拾起丢开,物业管理人员上前制止时,业主黄某的丈夫朝这名物业人员脸部挥拳打去,从而导致物业管理人员与黄某的丈夫发生冲突,但立即被民警制止。在民警的主持下,双方自行协商,业主与物管达成了交费停车的共识。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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