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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协管员工资
来信时间:
2017-06-19 10:08:02
来信内容:
请问领导,同为石林县的协管员,为什么有的单位财政给发工资,有的单位不给发,听有的协管员说,单位为了想让协管员自动辞退,故意推迟发工资的时间。请问县上对协管员的具体政策是什么?是不是要全部辞退?如果要辞退就明确的说,要不然对协管员不公平。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7-06-27 11:20:52
回复内容:
吴同志: 你好! 协管员属于石林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岗位类别之一,在公安、住建等部门使用。我县编外用工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修订)》使用,由县人民政府审批,未经审批不得使用;实行一年一报批,不跨年度使用。因我县编外用工数量过多,财政压力较大,从2016年起一直在清理规范,按管理办法规定每年按上年使用数的5%递减。 经费来源主要根据单位性质及是否有收入综合考虑安排,目前我县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主要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劳务派遣公司应按照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如出现推迟发的情况可先行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向石林县劳动监察大队反映,电话:67797338。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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