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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公租房
来信时间:
2017-05-10 11:14:14
来信内容:
石林县今年的公租房公告上天赐良园跟桃源水乡都有房源,实际去申请的时候却没有这两个小区的报名处,而且去报名时工作人员说工业园区有一室跟两室的,就怕你整不到。而且据我所知,彝族第一村的村民把旅游服务区的公租房申请来自己住,再把第一村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他人,有些又是把申请来的公租房用来出租给他人,而在县城务工的一直租房人员却很难申请到。希望政府部门严格审查,不要暗箱操作,把公租房给了有房有关系的人,切实解决石林县低收入群众的实际困难。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7-05-23 10:25:42
回复内容:
同志: 你好! 1.为体现分配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林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预分配申请报名公告中,对石林县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方式、分配房源、申请条件及分配对象进行了公告,其中包括桃园水乡的22套、天赐良缘的20套,因这42套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均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住房,故在申请报名时统一纳入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申报,未单独另设报名点进行申报。 2.根据国家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最高限定面积标准不超过60平方米(既两室一厅或一室一厅)的政策规定,石林县工业集中区内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有两室一厅、一室一厅两种房源,均属于高层建筑(电梯房)。目前工业集中区内虽有部分公共租赁住房建成,但因配套的主电源及配套基础设施正在建设,电梯暂时不能投入使用,具备分配入住条件的住房只能是1—6层(一室一厅)的住房,故第一批分配入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共有107套,其他房源待主电源建设完成后即可纳入分配。 3.根据国家对家庭(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策规定,房管、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在按规定比对核查申请家庭(申请人)住房、财产、优抚等信息的基础上,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产权单位即组织人员开展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对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县政府批复后,按照程序组织公开的摇号配租。 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深入实地调查了解,石林旅游服务区一期、二期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共416套,已分配入住的392套、待申请报名分配的房源24套。石林旅游服务区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报名审核中,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到按政策规定、按程序要求办事,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开透明、无暗箱操作的情况。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申请家庭(个人)一律不予受理,在运行过程中及时清退处理了不符合条件(已分配入住)的五棵树住户,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经有关人员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查询资料及交费情况,未发现住户违规违纪租住情况。 县住建局举报投诉电话:67788529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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