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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拆绿地、房屋加层
来信时间:
2017-04-23 11:38:23
来信内容:
长期以来龙泉路一些别墅门前的公共绿地被住户拆了建自家的停车场,公共路灯杆也不能幸免。房屋加层被城建局“房屋修缮”代替,这样的防水渗漏处理从来没有停止过,也没有得到制止过,整齐划一的房屋,现在千姿百态,是不是防水渗漏只有拆绿地、把房屋加高加大才可以解决?文明县城的做法?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7-05-02 09:35:59
回复内容:
同志: 你好! 经调查,蚊子口小区16栋131号私自将部分绿化带搭建为简易彩钢棚停车,17栋135号私自将部分绿化带硬化。工作人员已现场要求当事人尽快恢复原状,同时将擅自占用绿化带的情况反馈园林主管部门处理。住户8栋79号、80号,7栋70号,4栋32号提出房屋渗漏修缮申请,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确实存在渗漏问题,经县住建局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对屋面渗漏部分进行处理,不得借修缮的名义进行违法加层。 石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蚊子口小区住户8栋79号、80号,7栋70号,4栋32号未按审批要求修缮处理,擅自进行违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章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同时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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