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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大可枇杷”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发布时间:2017-03-14 11:18 信息来源:中国石林网

记者从石林县市场监管局获悉,2月28日,石林“大可枇杷”在国家商标局申报成功,这是石林县继2015年3月“石林圭山山羊”成功申报首件地标后的第二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03年初,大可乡从四川引进枇杷试种栽培,到2005年开花结果,显露优势,2008年开始大面积推广种植。现主栽品种为早钟六号、大五星,辅助品种为黄蜂、红灯笼、解放钟,试种品种为软条白沙、大叶五星、圆枇杷等品种。2009年6月,以首批枇杷种植大户年兴国为发起人,在大可乡成立“石林大可枇杷种植专业合作”。合作社社员以大可乡枇杷种植户为主,辐射到鹿阜街道办的板桥、鹿阜片区,现已有社员247 户。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大可枇杷种植遍布全乡各村委会,带动1000多农户种植枇杷11450亩,连片种植达8000多亩,其中企业规模种植达2000多亩。

近年来,石林县市场监管局把发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作为保护和发展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作抓手,积极开展“商标进企入户”、“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标(农产品商标)”、“一乡一品(农产品知名品牌)”创建活动,指导、帮助申请对象规范高效地办理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事宜。同时,打地方少数民族牌,增加商标注册量,充分挖掘石林地方少数民族悠久文化底蕴,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文化与商标注册相结合,有效促进了商标注册工作。

侍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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