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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板桥及北大村停车费问题
来信时间:
2017-01-17 19:59:41
来信内容:
板桥客运站门口及对面那片空地收停车费这个本来了也正常,但是每次停车的时候不说,车一打着火,立马有人过来,3块,本来钱也不多,但是我也就是停车去买瓶水的时间,前后都没有两分钟,而且还没有单子,还有北大村,在原来的老西石公路,现在的那个桥下面,那也要收钱是什么鬼,那是公路啊亲,这跟明抢什么区别,亲,我们现在是法制社会,你收了我停车钱一不开单子二没有专门的人看着,真的看不懂,希望政府好好管管这些问题,虽然是小事,但是细微之处见真章啊!!!!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7-02-04 10:31:12
回复内容:
李同志: 你好! 经县发改局调查: 1.板桥客运站为维护车站的乱停乱放行为,最近一个月才开始收取停车费3元/次。 2.板桥客运站对面空地产权属马街一社,马街一社将空地委托给其社的两名社员管理,两名社员在赶集天对停放的车辆收取3元/次的停车费。 3.石林镇北大村村委会北大村集市的卫生和交通一直存在脏、乱、差的问题,特别是遇到赶集天,车辆通行十分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北大村村委会聘请村委会的部份人员在街天维护车辆停放秩序和卫生清理,并在赶集天向不同类型的停放车辆收取2—5元不等的卫生费。收取的费用用于支付聘请人员的劳务费和垃圾清运的费用。 针对以上情况: 1.县发改局对板桥客运站作出如下整改要求:一是严格按《石林彝族自治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二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客运站出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价目牌;三是建立健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有效票据,实行收费给票和取车验票的制度。 2. 县发改局对板桥客运站对面空地收取停放车辆的停车费问题,作出如下整改要求:在出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价目牌,对收费进行公示。 3.县发改局对北大村村委会收取卫生管理费问题,作出如下整改要求:村委会停止收费行为,待相关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收费。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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