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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小者乌龙村村风和公共活动场所问题
来信时间:
2016-11-30 09:49:18
来信内容:
领导; 您好! 1、关于板桥镇小者乌龙村近几年风气差,偷盗情况盛行。我之前咨询过,您的回复为者乌龙村委会已制定村规民约,制作成挂历发到户,对偷盗行为明确规定,鹿阜街道办已安排联系点督促村规民约执行力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蹲守、处罚。 想请领导重点关心一下小者乌龙村,因为者乌龙村委会主要是大者乌龙村,大者乌龙村人多但是偷盗不多,小者乌龙村就跟没人管似的,从来没见宣传关于偷盗惩罚的,被偷的人自认倒霉,不了了之,所以偷盗行为愈发猖獗。请领导协调小者乌龙村村领导制定村规,并定期粘贴、宣传,对抓现行的偷盗人员进行严厉惩罚,还大家一个宁静的村庄。 2、2012年4月份,者乌龙村委会修河道(小黑龙潭流水的河),不是修小黑龙潭水库,是加固加宽小黑龙潭下游河道,占用了两边的农田,当时村委会领导说要占田面积达到1分田,才给补偿是不是真的?想请领导帮忙核实。 3、关于小者乌龙村公共活动场所的问题。目前小者乌龙村已经没有公共活动场所,加工房被卖,加工房对面的一片公共场地也被侵占,已经变为私有。目前只有村里办事用的公房,平时也是锁门的,村里的老人都没有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公共活动场所。不像大者乌龙,还有活动小广场、活动室,丰富老人的生活。请领导协调,能让小者乌龙的老人有聊天活动的地方,让外面开车回家的人有停车的地方。感谢您的回复。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6-12-14 11:38:22
回复内容:
赵同志: 你好! 你关于“小者乌龙村村风和公共活动场所”相关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针对反映小者乌龙村风、民风较差,被盗的情况突出,上次已经引起村组干部重视,村委会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蹲守、并督促村规民约执行力度,但是扭转一个村组的村风需要时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村民一起努力,才能创造安宁的环境。 2、反映小者乌龙村修小黑龙潭流水的河占地不足1分不予补偿的情况,经核实,小黑龙潭灌溉渠支砌工程项目资金由上级支付,但土地需由村组协调解决,经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村组干部一致讨论决定,占用田地不足1分,不予补偿。 3、关于反映建设小者乌龙村公共活动场所的问题,因涉及资金过大,村组无集体资金,无法承担建设费用,需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还必须协调建设用地问题,项目建设资金渠道,一是群众自筹,二要争取项目资金,村组干部及街道办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正在一起想办法争取项目资金,打造一个宜居、安宁、祥和的新农村。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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