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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公安文职车改与该个性补贴
来信时间:
2016-11-17 19:55:45
来信内容:
我们当初考公安文职是通过县上正规程序考进来,虽然没有编制,但是市政府,市局文件对公安文职管理制定力办法,按照管理办法,公安文职人员应参照公勤人员管理,原则上待遇不低于公勤人员。去年十二月我们转正后,县财政以工作未满一年为由不给年终奖励。而市公安局却严格执行了管理办法,市局文职去年有年终奖励。今年我局按照市局管理办法及县人社局下发的改革性补贴知,已经向财政申请,而市局公安文职这两样都参照公勤补了,县财政局现在还未答复。既然我县建设法制石林,应按法行政。我们虽没有编制加这两项工资却是有管理办法及市局给予文职补贴的先例,敢问县上不按文件办法执行的依据是什么?因为没有编制就可以随便处置么?政府的公信力在哪里,请尽快答复,谢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6-11-21 16:32:19
回复内容:
你好!经相关部门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参改范围 (一)机构范围: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石办通〔2016〕56号),我县目前参改的机构是: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下同)。 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和省市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二)人员范围:参改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按本方案参加改革。 在参改机关(单位)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待事业单位车改政策出台后,按规定执行。 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及发放 1.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简化档次、便于操作的原则,实行全市统一补贴标准,即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750元,机关工勤人员每人每月650元。 2.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随工资发给个人,相关税收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自行承担。公务交通补贴按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适时适度调整。 三、关于公安文职人员是否纳入车改范围 2015年,我县招聘了42名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按照《昆明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文职人员日常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文职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保障。”第六条:“文职人员从事机关综合部门辅助岗位工作,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对公安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督察职权,不穿着制式警服、佩带警用标志,不配备、使用警械武器。”故文职人员不在本次车补之列。 但根据《昆明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文职人员工资参照现行机关工勤人员(技术工人)标准由公安机关核定。所需各项经费纳入预算,由各级财政分级保障。”,以及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更改,以最新规定为准”。鉴于目前全市市局及全县(区)均尚未明确是否将文职人员纳入车改范围,经县车改办会议研究,待全市出台相应的文职人员车改政策,我县再及时按照政策执行。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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