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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石林中路临时停车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16-10-08 09:53:13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石林中路是我县城中心的主要城市道路,平时车流量也比较大,来这条路上办事的人也比较多。有的时候临时停哈车就被交警贴罚单,我想咨询哈,石林中路是否可以停车,不让停车为什么又会有的被贴单有的又没有贴,如果不能停车为什么不全时段监管?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6-10-13 09:42:12
回复内容:
同志: 你好! 你关于“石林中路停车管理” 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经相关部门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石林中路禁止停车情况 石林中路是石林县城区中心街道,也是县城连接南北乡镇的主要通道,车流量较大,如果不加以严管,道路将变成停车场,影响通行,秩序混乱,甚至引发交通事故。石林中路一直以来禁止临时停放,并设有禁停标志。 为解决群众临时办事停车难的问题,县政府出台了石林县城区道路路内临时停车管理办法,并多次组织调研,充分考虑方便临时停车办事又不会对交通造成较大影响,在龙泉路、长湖路、阿诗玛南路、石林南路等22条城区道路上施划了临时停车泊位供群众停车,缓解群众办事临时停车问题。但很多车辆还是只为方便、只图省事,在无临时停车泊位的道路上随意停放车辆。 二、城区交通违法查纠情况 负责城区交通管理的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仅有5名民警、1名工勤人员和21名协管员,承担着城区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昆河公路及板桥、大可片区事故预防。由于工作任务繁重,警力有限,中队采取日常巡逻管理与高峰时段定点保通的工作模式,而社会车辆流动性较大,因此,在城区巡逻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查处违法停车中,同一路段先后违法停放的车辆就有可能出现“有的被贴罚单有的没有贴”的情况。一方面,警力有限,管辖道路多,区域广,另一方面,现有科技管控设施还没有在大范围内建设应用,因此,“全时段监管”暂时不可能实现。 目前我县道路交通科技管控项目已基本建成,预计年内可以投入使用,对部分路段交通违法的管控将更加严格。 在此,感谢广大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交管部门的工作,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参与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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