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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反映领结婚证照相收费问题
来信时间:
2016-09-18 15:08:23
来信内容:
石林结婚登记处上宣誓台照相要收680元,这合理吗? 刚刚领的结婚证,本来领证是件很高兴的事情,结果是一点也高兴不起来,领完证接下来应该是上宣誓台宣誓,结果呢,要去可以,680元4张照片,问能不能只照一张,人家说不可以,他们是一套的。一套680,爱照不照,态度相当冷漠,好吧,我就问了很多其他地方的朋友,哪知道其他地方都是不收费的,这个是个程序,为什么石林要收费,收费也就算啦,几十块我们能接受,680元抢人啊,就因为这个事情,一件本来应该高兴的事情结果是变成一点心情都没有,很多在那里领证的人对这个都有相当大的意见,还请有关部门实地走走看看,希望不要再让领证的人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6-09-26 10:48:33
回复内容:
李琦同志: 你好! 你关于“领结婚证照相收费”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婚姻登记机关机构设置与服务流程 按照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的要求,每个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应分为以下区域: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婚姻家庭辅导室、颁证大厅、档案室。 因受场所限制,我县婚姻登记机关目前尚未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颁证大厅设在婚姻服务中心,以招投标的方式决定由企业运作。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严格坚持人员、场地、收费、服装四分开。婚姻登记机关只收取婚姻登记证工本费,不开展其它收费服务,婚姻证件照是由婚姻当事人自己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并未指定服务机构。当事人因照证件照、摄录颁证仪式确需服务的,由当事人与服务机构在婚姻登记机关以外的场所签订自愿接受服务单。 二、婚姻服务中心服务情况 根据对婚姻服务中心的调查核实,目前婚姻服务的运作流程及收费标准是这样的:婚姻当事人如需要采集证件照和复印身份证件等业务所产生的费用是,结婚的30元、离婚的36元;颁证仪式(即你所说的宣誓)是由政府免费提供,由婚姻服务中心代替婚姻登记机关完成。在颁证仪式过程中所产生的音像资料属自愿消费项目,由婚姻当事人签订自愿消费项目告知书来决定。 目前婚姻服务中心的技术和设备都比较落后,开展的服务项目也相对单一(拍摄证件照片和颁证照片),据实地查看财务台帐,婚姻服务中心开设自愿消费项目单次最高消费是139元。 三、处理情况 (一)县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婚姻服务中心监管,责令其整改,要求严格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聘用婚姻服务中心协议书》等规定提供服务,不得强行消费。 (二)督促婚姻服务中心,加强员工教育管理,改善行风,转变态度生硬、冷漠等问题。 (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抓好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再有此类情况发生,请及时向石林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反映,民政部门会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理解决,监督电话:0871-67746808 、67746839。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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