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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石林县交警只堵进城农民的摩托车
来信时间:
2016-09-11 18:58:20
来信内容:
关于最近的违法堵摩托车,为什么不在新转台,会议中心路段堵,非要在城区入口堵,难道政府只知道为难老百姓?作为买助力车的时候,商家承认可以不落户,不要驾驶证,现在堵到就没收,而作为政府应该做表率,应该先把县政府每天些骑黑车的堵回去,政府各个单位每天不少于100张无牌照的摩托车在骑行,这些装模作样的交警自己是骑黑车上班的,这个怎么说?作为交警不一视同仁,堵到的车,找个人说说就可以骑走,我们的呢就要等候罚款。对于交警徇私舞弊说情可以走摩托车的情况,而我们的被没收,我已经录制视频下路,不知道上传到各大网站可不可以?没人报道就没人管。对于以上情况,我会继续像昆明市政府反映?也希望石林交警可以好好处理,先把政府的堵回去?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6-09-26 10:52:07
回复内容:
李明同志: 你好! 你关于“摩托车查处”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石林县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特别是摩托车,其方便灵活、价格便宜等特点,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但从近三年县公安局处理的交通事故看,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数、伤亡数占到所有交通事故的一半以上。一些生产商和销售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大量生产、销售外观似轻便摩托车的大排量普通摩托车,并积极宣传“不需要落户上牌、不需要驾驶证”的虚假信息,向消费者推荐购买,导致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突出,埋下了交通事故高发的安全隐患。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石林县公安局通过认真分析研判,决定自8月底至2017年2月开展为期半年的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考虑到在城区主要路段开展整治极易引发交通拥堵,且近期石林南路施工等原因,经实地踏勘,县公安局决定在城区相对外沿的8个点段、各乡镇9个点段设固定摩托车整治执勤点。在整治前期,县公安局主动邀请县电视台跟踪报道,积极联系石林几家主流微信公众号发布整治信息、通告等,提高群众知晓率主动遵守交通法规。在近期整治中,按照 “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县公安局发布通告,对轻便摩托车违法给予从轻处罚,着力提高摩托车落户上牌率、持证驾驶率,而不是单纯为了处罚而开展整治。同时,县公安局纪检督察全程督查检查整治专项工作,确保执勤民警“用语文明、手势规范、依法执法”,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到位、纠正到位、解释到位、教育到位。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民警执法,一旦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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