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咨询
来信时间:
2016-06-14 14:02:52
来信内容:
你好:我想问下 为什么石林到现在一直没有调整劳务派遣二类用工的工资!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6-06-15 10:12:37
回复内容:
你好:石林县编外人员依据《石林彝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石政发〔2012〕19号)使用,即: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劳务派遣费用为40元•月∕人;工资待遇分三类标准执行,第一类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人,第二类工资标准为1695元/月•人,第三类特殊用工的工资标准按县人民政府的批复执行(目前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使用的第三类人员标准为1895元/月•人);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五项社会保险。具体你可以咨询石林县劳动就业局,电话:0871-67796582.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中文域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石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796695 邮箱:slxxgk@qq.com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