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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桃园水乡钓鱼问题
来信时间:
2016-05-31 10:36:59
来信内容:
现在有许多人在桃园湖里钓鱼,大部分都是小草鱼,湖里的鱼都是老奶奶们放生的,请加强管理,制止钓鱼违法行为。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6-06-13 16:03:04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桃园水乡钓鱼”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你反映的情况,所谓非法捕捞行为,主要有以下六种:1、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2、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3、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4、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专项捕捞许可证、临时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5、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6、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 就在公共河道内进行休闲娱乐的垂钓而言没有明文禁止。对辖区内巴江河流域,石林县农业局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珠江禁渔期间(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在黄金时段共开展宣传5次,出动宣传车21车次,出动人员56人次,张贴《珠江禁渔期制度通告》28份,张贴宣传标语158条、悬挂宣传横幅10幅,期间共计发放宣传材料5000份,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摘要1690份、珠江禁渔期制度通告宣传材料1594份、昆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820份、刑法修正案八中有关食品安全条款820份、《珠江禁渔宣传手册》50册、禁渔彩图26张,接受咨询180余人次;开展巡查共计出动车辆22车次,巡查人员48人次;接受咨询196人次;说服、教育、警告、劝阻捕捞人员28人次,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遏制了毒鱼、电鱼等违法行为。 当前,有的群众法律意识不强和受小利益的驱动,存在不时非法从事捕捞行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开展定期不定期、定时不定时的巡查工作,坚决查处非法捕捞行为。 感谢你对石林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的关心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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