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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支持盖学校,房子被拆,得不到补偿
来信时间:
2016-04-29 10:47:21
来信内容:
09年房子支持盖学校,被拆,至今没有给予补偿,多次上访被打压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6-05-16 16:26:02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巴江中学征地拆迁”相关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你在巴江中学征地拆迁时被拆除的房屋属未按有权机关批准的位置和面积擅自移位建盖的房屋,且当时你已与石林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巴江中学用地范围内建(构)筑物拆除补助协议书》,并依协议获得了相应的补偿(尽管协议书载明的名称为补助,实为补偿性质),且你在巴江中学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未按有权机关批准的位置和面积擅自移位建盖的房屋被拆除后,你户在大坝村有约50㎡的住宅。你提出安排宅基地的要求,于情于理无法得到支持,也与农村居民一户一宅的现行政策相悖。如同意在巴江中学用地范围内被拆除的违章建筑物另行安排宅基地或不加分析考虑直接兑现安置房屋,无异于是对当事人违章建盖房屋行为的彰显,不仅与国家现行政策不符,也会误导那些心存善念、遵纪守法的群众纷纷仿效当事人为获取非法利益而违章无序建房,从而不利于社会稳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良好社会信誉。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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