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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石锦邑城小区内部分别墅业主毁绿占地何人管!
来信时间:
2016-04-18 10:31:25
来信内容:
石林石锦邑城小区内靠近复烤厂围墙与大屯变电站围墙旁有部分别墅业主私自砍伐公共防护绿化带柏树和其它苗木,开挖进该片公共绿化防护用地内10-20米不等各自用于花园、菜地和搭建临时建筑并占为己有,现该片公共防护绿化带内的树木及苗木遭人为破坏已相当严重,基本毁坏殆尽。请城市管理部门和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管管这种私自毁坏公共防护绿化苗木、无所顾忌大肆占用公共防护绿化用地的行为!使我们小区内的绿化苗木不再受到这种人为的毁坏!请帮帮我们保护下这些绿化苗木吧!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6-05-03 14:56:06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石锦邑城小区部分别墅业主私自砍伐公共防护绿化带”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锦邑城小区东侧与复烤厂相邻区域旁部分别墅业主在未经任何部门批准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砍伐公共绿化苗木(柏树)、开挖公共绿化用地并占为己有的情况属实,该片绿化区域面积约18亩,权属东城区公共防护绿化土地。东管会于2005年栽种柏树对该区域进行了绿化,并在2006年移交县住建局园林站管护,经过十余年的管护树木长势良好。由于近期石锦邑城部分别墅业主装修过程中私自乱砍乱挖,使该片区域公共绿化树木遭破坏严重。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和现场核实确认的情况 为保护好该公共绿化用地和绿化树木,东管会办公室于2016年3月30日向开发商云南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禁止破坏公共绿化苗木立即制止占用公共绿化用地的函》,责令该公司立即制止部分别墅业主的私自破坏绿化苗木、占用公共绿化用地的违法行为。并根据《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2012年7月1日施行)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石锦邑城小区内张贴了《关于禁止破坏公共绿化苗木立即停止私自占用公共绿化用地的通知》,加大了打击整治毁绿占地违法行为的宣传力度。并于2016年3月30日向马某某、李某某、段某某、马某某4户毁绿占地别墅业主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限期按石锦邑城用地界线范围恢复公共绿化用地原貌,并按原貌补种绿化苗木)。 2016年4月25日综合执法大队、园林站和东管会办公室共同对石锦邑城小区毁绿占地情况进行了调查,经园林站技术人员以未被破坏的柏树株距和平方面积(1.2㎡/棵)计算,现场核实确认私自毁绿占地情况如下: ①李某某户开挖面积宽6米、长10.54米,占地面积63.2㎡,砍伐柏树52棵; ②马某某户开挖面积宽6米、长13.1米,占地面积78.6㎡, 砍伐柏树65棵; ③马某某户开挖面积宽10.1米、长17.3米,占地面积174.73㎡,砍伐柏树145棵; ④段某某户开挖面积宽6.5米、长28.1米,占地面积182.65㎡,砍伐柏树152棵。 三、下一步工作 (一)依法制止石锦邑城小区内部分别墅业主私自破坏绿化苗木、占用公共绿化用地的猖獗行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园林站和东管会办公室等主管部门将联合坚决打击整治私自毁坏绿化苗木、占用公共绿化用地的违法行为。 (二)主管部门将定期加大对石锦邑城项目东侧与复烤厂相邻区域公共绿化用地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毁绿占地苗头坚决制止。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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