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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为何石林县桃园村居民危房不容再修缮加盖
来信时间:
2016-02-02 09:50:28
来信内容:
我是桃园村李继波一户家中长女,前几年因土地房屋要占被迫停止加盖第二层,最后只能在第二层房屋上铺上石棉瓦。现在房屋多年风吹雨打日晒,一是整个房屋因上层不坚固存在安全隐患加之难以抵御风雨侵蚀导致下层也开始出现墙缝裂开,墙壁阴潮难以保暖等问题,二是家中实在破旧简陋,给全家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家中有我和妹妹正在读书上学,妹妹和我没有自己的住房,学习环境难以保障,真的很需要进行一番修缮。但是因为存在要占地的问题,现在我家无法进行修整。这其中到底是什么缘由使得政府不许居民对自家残垣断壁进行一番修缮,为何占地这件事迟迟未来,我家却要在这个期间受此严重影响。很希望通过此来了解清楚其中缘由,到底存在什么公众利益冲突使得要如此牺牲我们这种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劳苦家庭的简单生活,希望得到一些告知。同时我也希望政府能考虑一下我家这窘迫的情况,给予一些政策支持。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6-02-22 15:42:49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咨询“为何石林县桃园村居民危房不可修缮加盖”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鹿阜街道办事处小乐台旧村委会桃园村地处石林县城建成区、一级规划控制区内,2009年石林县桃源水乡开发建设项目将桃园村纳入规划范围内,需进行整村搬迁。县住建局、鹿阜镇人民政府按相关要求暂停了桃园村内的一切建设行为。但桃园村的整村搬迁工作至今尚未启动。 近年来,鉴于桃园村所处的位置及村民的住房实际情况,县住建局及鹿阜街道办事处,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一是按照《石林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严厉打击村民新建、扩建及加层等无序建房行为;二是针对部分村民的危房、水淹房、火烧房,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村民住房,村民提出修缮申请,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查,街道办审核,报县住建局审批,可进行修缮,解除安全隐患。你反映的问题,可采取上述修缮的方式,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修缮处理。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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