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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天赐良园小区住户交电费何时能到电力公司交费
来信时间:
2016-01-13 12:01:04
来信内容:
天赐良园小区一期交房至今已5个年头了,当初交房时住户已缴清一切配套费,但时至今日,住户仍需要到物管处缴纳高额的电费(电费单价高于普通居民用电价),多次询问物管何时能到电力公司交电费?物管总是搪塞说他们正在与县电力公司协商小区电力设施移交问题,至今遥遥无期。请问相关职能部门,天赐良园小区目前用电是何性质?为何至今小区电力设施不能移交石林县电力公司?急待相关部门出面解决,给住户一个公平的生活空间。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6-01-27 15:06:31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天赐良园小区住户交电费何时能到电力公司交费”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天赐良缘小区供电的变压器是云南天景旅游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电力公司对其执行的电价为总表合表电价,电度电价为0.5元/千瓦时。该小区的住户用电是从该开发商产权变压器总表接出使用,因此住户的电费是物管向住户进行收取。各住户电费费用高的原因可能是物管在收取各住户的电价时,分摊了台区低压线路损耗。 二、据电力公司目前了解的情况,开发商对户表及低压线路建设标准较低,无低压台区线路走向图等关键性资料,低压电缆标识牌残缺不全,是否存在公共设施用电(如路灯照明、值班室用电、抽水用电等)未装表计量的情况不得而知,不符合云南电网公司户表接收标准。 三、电力公司目前为止未接到该开发商或该物管与公司对接办理住户户表接收事宜,因此造成了住户对电力公司的误会。电力公司今后将加强这块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清楚知道办理户表接收的标准和要求。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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