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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村长强占农民土地
来信时间:
2015-12-17 07:41:50
来信内容:
石林县鹿阜镇上赵公庄村,因要在河边修路,占用我家土地,本因补偿,但村长强行占地,并多次派人威胁我爸,并叫八九个人威胁,村长还掐我爸脖子威胁在闹就把你打了丢到河里,口头答应半年后补偿,也不说怎么补偿,我爸问他他还辱骂我爸,强行的就开始施工,我想请政府给以我们帮助,为我们底层的老百姓讨个公道,谢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5-12-31 15:24:51
回复内容:
2015年12月26日,针对你反映的两点问题。处理意见如下: 1.如果你认为被推占地块承包权属自家,需向村组提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不能提供,村组默认为村集体所有。 2.威胁、掐脖子过程请你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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