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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农村危房新建补助
来信时间:
2015-12-15 16:11:22
来信内容:
农村危房拆旧建新,有不同金额的补助,是全县每个村寨都有的政策,还是只是部分村寨才有?为什么?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5-12-31 15:25:40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关于农村建房补助”相关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实行分级分类补助是有规定的,是统一的,如: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云建村【2015】424号)文件规定:石林(非贫困县),户均补助1.235万元,特困户2.81万元,中度贫困户1.2万元、其他贫困户1.02万元,特困户和中度贫困户所占的比例不能少于总户数的30%。特困户是指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中的老弱病残、无固定经济收入来源,无自筹资金能力、无劳动能力的农户;中度贫困户是指居住在危房中,不属于特困户的符合民政部门低保户标准的农户;其他贫困户是指居住在危房中的年度收入低于2300元的农户;特困户和中度贫困户所占比例不能少于总户数的30%,其他贫困户不高于70%。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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